发生工伤十级事故后辞职并领取赔偿,需依次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离职协商、赔偿计算与申请四项核心流程,重点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三项赔偿项目。
第一步: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确认劳动关系后,事故发生30日内由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需在1年内由个人向社保部门提交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证明)。工伤认定生效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十级伤残对应最低伤残等级。
第二步:离职前协商与书面确认
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需注意离职原因不可表述为“个人原因”,否则可能失去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离职协议需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时间及双方责任,避免后续纠纷。
第三步: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以社保缴费工资为基数),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月数参考地方标准(如江苏省为3个月当地平均工资)。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与医疗补助金一致(如河北省为6个月平均工资)。
第四步:赔偿申领与争议处理
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离职协议等材料,向社保局提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申请。若单位拒付就业补助金或拖延赔偿,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要时提起诉讼。
工伤十级赔偿需严格按流程操作,重点留存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等证据,赔偿金额与地方政策挂钩,建议提前咨询人社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权益完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