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辞职后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核心补偿,具体金额与地方标准及本人工资挂钩。关键亮点:补偿与是否参保相关,未参保时用人单位需全额承担;离职是申领后两项补助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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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无论是否离职均可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高于或低于当地平均工资300%/60%的按封顶值计算。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需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因地而异。例如:上海为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浙江为2个月,广东为1个月。职业病可额外加发50%。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同样因地不同。如上海为3个月平均工资,广东为4个月本人工资(按60%保底计算),浙江与医疗补助金同标准(各2个月平均工资)。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按比例递减。
注意事项:
- 未参保单位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 需在工伤认定后解除劳动关系才能申领后两项补助;
- 存在第三方责任时可能涉及双重赔偿。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