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裁员赔偿中的“N”部分 不计入年终奖 。具体说明如下:
一、年终奖与裁员补偿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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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的性质
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根据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具有 非固定性 和 奖励性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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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补偿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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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的计算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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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通常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 平均工资 ,但 不包含年终奖、股权激励等非固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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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法律条款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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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且月工资以 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为基准,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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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不计入的情形
若年终奖属于离职前12个月发放的 常规收入 ,则应计入平均工资计算;但若年终奖是离职后发放的(如年底一次性发放),则不计入。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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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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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赛科技某次裁员中, 应届毕业生即使工作不足6个月也按“N=1”赔偿 ,但 无年终奖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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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案例显示, 年终奖未纳入“N+1”补偿时,员工可主张按实际工作月份比例索要年终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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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裁员赔偿中的“N”仅针对 常规工资 ,而年终奖因性质不同,通常 不纳入计算 。但需注意年终奖发放时间与裁员时间的关系,以及劳动合同中是否对年终奖有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