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计算经济补偿的核心依据,需包含所有货币性收入(工资、奖金、津贴等),并受当地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三倍的双重限制。具体计算时,若实际工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数平均,且税前应发工资为基准,确保劳动者权益与法律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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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范围全覆盖:平均工资涵盖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全部应得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补贴等货币性报酬。年终奖需分摊至对应月份计算,避免遗漏关键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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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保护机制: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计算;若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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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代通知金或违法解除赔偿金(2倍补偿)的计算均以此平均工资为基数,体现法律对弱势方的倾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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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应发工资原则:社保、个税等代扣代缴部分仍计入工资基数,用人单位不得以“税后实发”为由减少补偿金额,确保劳动者获得全额法定权益。
提示:双方应保留完整工资记录以备核查,用人单位需严格按法定标准支付,避免争议;劳动者可通过查询工资条或银行流水核实计算准确性,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