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需承担补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及最高100%额外赔偿金的法律责任。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主张三项核心赔偿:补发全部拖欠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等)、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以及50%~100%的加付赔偿金(需经劳动监察程序)。恶意拖欠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首先应固定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聊天记录等),随后通过书面催告要求支付。若公司仍不履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责令后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例如:工作3年月薪1万元的员工,被拖欠2个月工资且公司拒不整改,最终可获赔2万元工资+3万元经济补偿金+1万~2万元加付赔偿金,总额最高达7万元。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注意两点:一是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含奖金、补贴),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二是工作年限折算(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例如:月薪5万元(超过社平3倍)的高管工作10年8个月,补偿金为12个月×社平3倍工资。
加付赔偿金的适用有严格程序要求:必须经过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的前置程序,且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劳动者若直接申请仲裁主张加付赔偿金,将因程序缺失被驳回。建议优先选择“投诉+仲裁”组合**,先通过劳动监察固定用人单位违法事实,再仲裁主张全额赔偿。
特殊情形下的叠加赔偿:若同时存在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情形,劳动者可叠加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与拖欠工资赔偿。但需注意1年仲裁时效,从拖欠行为发生或劳动关系终止时起算。
劳动者**时应重点关注三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解除权)、第85条(加付赔偿金),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赔偿标准)。对于争议金额较大或程序复杂的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赔偿金额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