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休假天数按工龄分为5天、10天、15天三档,未休假可获3倍工资补偿。以下是条例核心内容与实操要点:
- 适用范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 休假天数计算:累计工龄1-10年享5天,10-20年享10天,20年以上享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天数。
- 不享受年假的情形:包括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事假超20天且不扣工资、病假达到2-4个月(按工龄分段)等五种情况。
- 灵活安排与补偿:单位可集中或分段安排年假,一般年内休完;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的,需支付日工资300%的报酬。
- 争议处理:单位违规未安排休假或拒付补偿的,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
2025年最新政策强调严格落实带薪年假制度,鼓励与长假连休形成弹性假期。建议职工主动了解自身权益,单位则需依法统筹安排,共同维护休假制度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