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前探亲待遇的核心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享受带薪探亲假,探亲对象限于父母或配偶,假期时长根据路程远近为20-45天,往返路费由单位按标准报销。具体执行需结合单位规章制度与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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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体制内职工,私企通常参照执行但非强制。
- 需满足“工作满1年”且“与父母或配偶异地居住”的条件,配偶同地者不可再探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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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标准
- 未婚职工:每年1次20天探父母假,或2次合并45天;
- 已婚职工:每4年1次20天探父母假,每年1次30天探配偶假;
- 路程时间单独计算,不计入假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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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
- 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等标准内交通费全额报销;
- 偏远地区可酌情补贴汽车票,飞机票需单位特批。
提示: 退休前一年仍可正常申请探亲假,但需提前与单位确认内部细则。跨省探亲建议保留票据原件,避免报销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