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休假第五条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其中工龄计算包含非当前单位工作时间,且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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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标准
工龄从职工首次参加工作起算,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换工作时,原单位工龄可累计,但需主动向新单位提交证明材料。 -
休假天数计算
- 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5天年假,无需满整年(如工作1年3个月仍按5天计算)。
- 中途离职时,未休年假按日均工资3倍折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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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与节假日的关系
年休假应一次性或分段安排,但不得与国庆、春节等法定假日重叠。若单位因生产需要无法安排休假,需支付3倍工资补偿。 -
特殊情形处理
工伤停工、产假等带薪假期不影响年休假权利,但长期病假(超2个月)可能按比例扣减年假天数。
提示:职工可结合第五条合理规划休假,若权益受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