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96条主要规定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及效力确认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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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权行使通知义务
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第93条第2款(约定解除)或第94条(法定解除)主张解除合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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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与效力确认
若对方对解除行为提出异议,可以在收到解除通知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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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下的手续要求
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则应依其规定执行。
总结 :第96条强调解除权的行使需通知对方,且对方有异议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解除效力,同时兼顾了法定与约定解除的通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