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的法律后果: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若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重大事项,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 ​违法情形与法律后果​
    该条款针对两类违法行为:一是隐瞒自身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真实情况(如隐瞒传染病史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二是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资质文件骗取建筑许可)。无论哪种情形,行政机关均有权拒绝许可并警告申请人。对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健康等领域的许可(如施放气球、雷电防护等),违法者将面临“一年禁申”的处罚。

  2. ​立法目的与公共利益保护​
    条款的核心在于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虚假申请可能导致行政机关作出错误许可决定,进而威胁公共安全(如劣质建筑倒塌)或公众健康(如传染病扩散)。通过设置警告和禁申期,既惩戒失信行为,也倒逼申请人诚信申报。

  3. ​执行中的争议与裁量​
    实践中,“虚假材料”的认定需结合主观故意与客观影响。若材料中个别非关键信息失实但不影响许可决定(如无关指标误差),可能不被认定为“虚假材料”;但若存在主观欺骗意图,即使实际符合条件,仍可能被处罚。

​提示:​​ 申请行政许可时务必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避免因小失大。涉及重大领域的许可更需谨慎,违法成本远超短期便利。

本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系辅导客考试网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合作方转载必需注明出处:https://www.fudaoke.com/exam/3141646.html

相关推荐

《合同法》第96条

《合同法》第96条主要规定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及效力确认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解除权行使通知义务 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第93条第2款(约定解除)或第94条(法定解除)主张解除合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异议处理与效力确认 若对方对解除行为提出异议,可以在收到解除通知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特殊情形下的手续要求 若法律

2025-05-15 资格考试

民法典第七十八条规定

​​《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法人的成立日期。​ ​这一条款​​确立了营业执照作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双重凭证地位​ ​,并​​以签发日为法人权利义务的起始时间点​ ​,为市场主体设立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需通过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条件后颁发营业执照。该证件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格式

2025-05-15 资格考试

破产法解释三全文

《破产法解释三》是我国破产法领域的重要司法解释,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该解释主要从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债权人权利行使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了破产程序中诸多实务问题的处理方式,对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管理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核心亮点: 明确破产费用的清偿顺序 :破产申请受理后,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

2025-05-15 资格考试

破产法42条司法解释

破产法第42条司法解释主要涉及破产费用的范围,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 破产法第42条司法解释对破产费用进行了详细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这部分费用涵盖了破产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送达费等。这些费用是法院为了保证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而必须收取的。 管理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 在破产程序中

2025-05-15 资格考试

破产法40条法条分析

​​《企业破产法 》第40条的核心价值在于允许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通过债务抵销实现个别清偿,但其正当性长期存在争议。​ ​该条款赋予特定债权人优先受偿权,虽简化债务履行流程,却与破产法的债权人平等原则、禁止个别清偿规则形成冲突。​​关键争议点包括:抵销权是否破坏公平清偿秩序、如何防范恶意串通风险,以及是否应限制非牵连性债务抵销。​ ​ 破产抵销权的传统正当性依据主要基于效率说、公平说

2025-05-15 资格考试

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企业破产清算时,《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明确: ‌ ‌①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 ‌(但6个月内工资社保除外);‌②管理人有权撤销破产前1年内的个别清偿 ‌;‌③债务人财产网络拍卖需优先采用公开竞价方式 ‌。以下是具体说明: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 ‌ 担保物权(如房产抵押、设备质押)的债权人可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但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社保等费用,若发生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

2025-05-15 资格考试

企业《破产法》细则

企业《破产法》细则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涵盖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及特殊规定: 一、实体规范 破产条件 企业法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申请破产。 破产财产管理 包括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再按顺序清偿担保债权和其他债务。 特殊债务优先受偿 破产人此前欠职工的特定债务,在清偿顺序中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 二、程序规范

2025-05-15 资格考试

44家银行破产的真实原因

​​44家银行破产的核心原因可归结为内部管理失控与外部风险叠加:包括大股东掏空资产(如包商银行被挪用1560亿元)、风险管理体系失效(如雷曼兄弟忽视次贷风险)、监管缺位(如美国金融危机前的宽松监管)、宏观经济冲击(如经济下行推高不良**率)以及流动性危机(挤兑或市场信心崩塌)。​ ​ ​​公司治理崩溃与股东违规​ ​ 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虚假业务等手段掏空银行资产

2025-05-15 资格考试

破产法40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该条款是关于破产抵销权及其限制的核心规定,旨在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公平清理,同时避免不当抵销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破产抵销权的适用条件 时间限制 :抵销权仅适用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负的债务。 范围限制 :特定情形下,某些债务不得抵销,例如破产申请受理后发生的债务。

2025-05-15 资格考试

破产法73条释义

​​《破产法 》第73条的核心要义是:法人被宣告破产后,需依法完成破产清算及注销登记程序,其法律人格方告终止。​ ​ 该条款明确了破产终止的两大关键环节——​​清算的强制性​ ​与​​注销的形式要件​ ​,同时隐含破产程序对债权人公平受偿的保障机制。 ​​破产清算的法律内涵​ ​ 破产清算是通过法院强制处置债务人全部财产,实现债权公平清偿的法定程序。其核心环节包括:破产宣告(法院裁定启动)

2025-05-15 资格考试

聊城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聊城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广告设施需经行政审批,且不得妨碍交通安全或市容观瞻。 ‌ 该条款明确要求广告设置需‌合法审批 ‌、‌确保安全 ‌、‌兼顾美观 ‌三大核心原则,违规者将面临整改或处罚。 分点解析 ‌行政审批必要性 ‌ 广告设施设立前必须向聊城市容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提供设计图纸、安全评估等材料,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属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红线 ‌

2025-05-15 资格考试

合同法全文免费

​​获取《合同法 》全文的免费途径包括政府官网、司法机构平台及权威文档库,核心要点是确保来源合法、内容完整且为现行有效版本。​ ​ 以下是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 ​​官方渠道优先​ ​ 国家部委网站(如教育部、法院系统)通常会提供法律全文的电子版,格式规范且附带条文解释。例如,直接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教育部”可找到带官方水印的PDF版本,避免下载第三方修改过的文件。 ​​司法机构资源​ ​

2025-05-15 资格考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制定旨在保护特殊群体的劳动者权益,确保他们在特定情况下不受随意解雇。以下是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这一规定强调了对从事有害作业劳动者的保护

2025-05-15 资格考试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特定情形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规定。这些情形包括: 自然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 :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事件时,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以紧急处理。 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 :如果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发生故障,可能危及安全或影响重大公共利益,用人单位可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抢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因法律

2025-05-15 资格考试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对应民法典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对应民法典第五百条,核心规范缔约过失责任,明确三种需赔偿的情形: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该条款在民法典中得以保留并完善,成为维护交易诚信的重要法律工具,尤其适用于合同未成立但一方已遭受损失的情形。 ​​恶意磋商的界定与法律后果​ ​ 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谈判(如仅为拖延时间或阻碍竞争对手),即使合同未成立,受害方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及预期利益

2025-05-15 资格考试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由 一个以上至五十个以下股东 出资设立,股东人数限制贯穿公司设立及存续期间,超出范围将无法通过登记或被要求整改。 关键要点 股东构成 允许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工会)作为股东,但需满足出资要求。2. 人数上限 设立时及后续运营中,股东总数不得超过50人,否则登记无效。 法律与章程的衔接

2025-05-15 资格考试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六类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群体性纠纷、社会影响重大、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等,通过“负面清单”形式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 ​​适用范围限制​ ​ 该条款以列举方式明确禁止独任制审理的情形,例如涉及国家利益或群体性纠纷的案件,确保重大、敏感案件由合议庭审理,避免审判资源过度简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兜底条款设计​

2025-05-15 资格考试

合同法五十二条 民法典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曾规定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随着《民法典》的正式施行,这一条款被整合或重新规定,并未被直接继承。 1.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核心内容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列举了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例如: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025-05-15 资格考试

劳动合同解除四十六条第二项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四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这一条款的核心在于强调协商解除中“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前提,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协商解除的触发条件​ ​:用人单位需主动提出解除意向,并与劳动者达成一致。若劳动者先提出协商解除

2025-05-15 资格考试

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或死亡、用人单位破产或解散等五种核心场景,这些情形直接导致劳动关系法律效力消灭。​ ​ 理解该条款对维护劳资双方权益至关重要,尤其在处理经济补偿、社保转移等衍生问题时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劳动合同期满是最常见的终止情形,适用于固定期限合同。需注意两点例外:若员工处于医疗期、孕期等特殊保护期

2025-05-15 资格考试
查看更多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