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退休年龄延迟新规已明确:2025年起分15年逐步实施,男性延至63岁、女性干部延至58岁、女性职工延至55岁,同时允许弹性退休(±3年)并提高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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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调整:改革采取“小步慢走”策略,男性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女性干部同步调整,女性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确保临近退休者仅延迟数月而非数年。例如,1965年出生的男性职工仅延迟1-3个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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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选择: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提前退休(最早不早于原退休年龄)或与单位协商延迟退休(最长3年)。例如,1982年出生的女职工可在55-61岁间自主选择退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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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延长:2030年起,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但2029年前退休者仍按15年执行,避免影响临近退休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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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保障:政策兼顾特殊群体需求,如允许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为失业大龄人员代缴养老保险,并严禁就业年龄歧视,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
提示:可通过人社部官网或“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查询个人具体退休时间,提前规划养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