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于
员工薪酬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并不完全等同,两者在范围和性质上存在差异,具体区别如下:
一、核心概念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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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
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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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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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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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为获得职工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应支付的所有费用,范围更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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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直接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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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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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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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性补贴(如交通补贴)及离职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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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范围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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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 仅包含直接支付给职工的货币性报酬,如基本工资、奖金等。- 应付职工薪酬 则包含工资总额以及上述提到的间接费用和长期职工福利。- 例如:某员工月薪10000元,企业代扣社保2000元,实际发放8000元。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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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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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为12000元(10000元+2000元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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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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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性质
- 工资总额属于费用类科目(如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反映当期实际支付金额。 -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反映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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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关系
-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通常列示为负债,工资总额可能作为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项目出现。
四、特殊情况说明
部分单位可能因统计口径或填报错误导致工资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相等,但这种情况属于异常现象,需结合具体业务规则核查。 员工薪酬总额(若指工资总额)小于应付职工薪酬 ,两者差异主要源于应付职工薪酬包含工资之外的其他职工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