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对劳动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关键**渠道包括向纪检监察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通过12388平台实名反映,且需注意收集录音、工单记录等证据。
若遇到劳动局工作人员态度差,可通过以下步骤有效**:
- 证据固化:保存对话录音、监控录像、推诿的书面回复等,证明对方存在态度恶劣或失职行为。
- 选择投诉渠道:优先向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劳动部门投诉;若涉及索贿、渎职等严重问题,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 实名提交材料:填写投诉文书时需写明具体事实、诉求及证据清单,通过窗口、邮寄或政务平台提交,避免口头投诉。
- 跟踪处理进度:劳动监察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完成调查,逾期可向上级申诉。
提示:投诉需在2年内提出,匿名举报可能影响处理效率。若问题未解决,可结合劳动仲裁或行政诉讼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