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所属于事业单位,具体性质需结合其所属机构类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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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所的基本属性
社保所是社会保险局(人社局下属机构)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社保参保、报销等事务,属于事业单位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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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公益属性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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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 :通常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部分地方为纯事业单位),承担社保行政职能,工作人员多为公务员或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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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所 :作为社保局的下属机构,多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部分可能实行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工作人员以事业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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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与层级关系
社保所代理社保局部分职能,属于政府组成部门的下属机构,行政级别一般为县级或乡镇级,与上级社保局形成上下级关系。
总结 :社保所本质是事业单位,具体类型(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及人员编制因地区改革政策而异,但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