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但没交社保的情况下,工龄认定需结合实际劳动关系、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综合判定,核心依据是《劳动合同法》而非社保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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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龄认定的核心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社保记录仅是辅助证据之一。若存在书面劳动合同,可直接作为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明。 -
替代性证据
若未缴纳社保,可通过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补充材料佐证实际工作年限。部分地区允许以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替代社保证明。 -
**途径
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及工龄,或通过行政诉讼要求社保部门补缴社保(部分地区补缴后工龄可追溯)。注意保留所有工作相关的书面、电子证据。 -
特殊情况处理
- 自愿放弃社保:即使员工签署放弃社保协议,用人单位仍违法,工龄认定不受影响。
- 单位注销:需通过工商档案、工资支付方等追溯责任主体。
总结:工龄认定本质是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明,社保缺失可通过其他证据链弥补。建议尽早通过法律途径固定证据,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