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时,遣散费赔偿标准以员工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为核心依据,按“N”模式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非“N+1”。 具体规则包括:工作满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上限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以下为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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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计算。例如,某员工月均工资2万元,当地月均工资5000元,则计算基数按1.5万元(5000×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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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折算:工作3年7个月的员工可获得4个月工资补偿(3年+超6个月部分按1年);工作3年4个月则获3.5个月工资(3年+不足6个月部分按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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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工享受同等补偿权;劳务派遣工的遣散费通常由用工单位承担,但需结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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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清偿: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遣散费属于优先清偿债务,优于普通债权。
提示:若公司拒付遣散费,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同时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以支持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