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是否属于工伤,需根据是否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来判定。若因个人操作不当(如闯红灯、酒驾等)导致摔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若因道路缺陷、他人违规等外部因素导致,且本人无责或次责,则可能认定为工伤。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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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核心条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受伤需满足两点:一是发生在合理时间与路线上;二是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致。单纯的自摔事故(如雨天路滑)通常不构成工伤,但若因第三方车辆碰撞或道路施工等客观原因导致,且责任明确,则符合条件。 -
常见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员工因个人行为(如超速、逆行、分心骑行)导致摔伤,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 无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外部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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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因他人车辆违规(如突然变道)引发事故,且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或主责;
- 因公共设施故障(如井盖缺失)或道路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导致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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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符合工伤条件,员工需及时报警取证,并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员工或其亲属可自行提出。
员工骑车摔伤是否属工伤,关键在于事故责任划分。建议保留证据并依法申请认定,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