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补偿标准中的“N”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前12个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月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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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与补偿月数
- 每满1年:1个月工资(如工作3年7个月,按4年算,N=4)。
- 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如工作9个月,N=1)。
- 不满6个月:半个月工资(如工作5个月,N=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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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口径
- 基数: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含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高收入限制:若月工资>当地社平工资3倍,按三倍数值计算,且补偿年限≤12年(如月薪15万,当地三倍封顶为4.3万,则N=12×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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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与附加补偿
- N+1:企业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裁员时,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1”为代通知金)。
- 2N: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无合法裁员理由),需支付双倍补偿(2N)。
总结:补偿金“N”是法定底线,但需注意工资基数是否被低估、通知程序是否合规。若遇争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及时通过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