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的赔偿标准与固定期限合同完全一致,核心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7条: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N),违法解除则需支付双倍赔偿(2N)。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裁员时需区分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的情形,赔偿金额由工资基数和工作年限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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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裁员的经济补偿(N):若企业因经营困难、技术革新等客观原因(《劳动合同法》第41条)裁员,需支付“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满半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例如,工作5年、月均工资1万元的员工,合法裁员时可获5万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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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N):若企业无合法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如未协商、未提前通知),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例如,上述员工若被违法辞退,可获10万元赔偿。但需注意,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失职等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时,企业可无偿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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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优先留用:经济性裁员中,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依法享有优先留用权。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员工,企业不得依据裁员或不胜任工作等理由解除合同。
企业裁员时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员工应核对工资基数与工作年限,避免被“2N+1”等不实传言误导。若对赔偿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