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底线,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获得合理报酬,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压低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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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双重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试用期工资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二是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无论上述比例如何,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若同岗位工资为5000元,试用期工资至少为4000元;若当地最低工资为2000元,即使80%计算结果低于2000元,也需按2000元支付。 -
试用期工资争议解决途径
若遭遇试用期工资不达标或拖欠,劳动者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协商和调解虽无强制执行力,但效率较高;仲裁裁决则具有法律强制力,可申请法院执行。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是关键。 -
试用期其他权益提醒
试用期并非“法律空白期”,劳动者同样享有社保、解雇保护等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签劳动合同或拒缴社保,违法解雇需支付赔偿金。
总结:试用期工资受法律严格约束,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益,遇争议时积极通过合法渠道**。用人单位则需合规操作,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