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机构是依法对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进行专业认定的权威机构,其核心职能包括诊断争议处理、两级鉴定制度及用人单位费用承担。劳动者若对初次诊断结果存疑,可在30日内向市级卫健部门申请首次鉴定,15日内可进一步申请省级终局鉴定,全程费用由企业承担。
职业病鉴定需满足四大法定要素:主体为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活动中产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属于国家公布的132种法定职业病范围。申请时需提交鉴定申请书、原诊断证明书等材料,鉴定委员会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结论需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我国职业病鉴定实行属地管理,劳动者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备案机构。例如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等均具备尘肺病、化学中毒等全类别诊断资质。流程上,鉴定机构需在40日内出具结论,医学检查及现场调查时间不计入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职业病鉴定不同于诊断,前者是对已有结论的复核程序。若对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有争议,鉴定机构可组织现场调查。劳动者应保留职业史证明、健康检查记录等原始资料,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鉴定进度。企业拒不配合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或请求卫健部门介入。
提示:职业健康**需及时留存证据,鉴定结论直接影响工伤赔偿标准,建议优先选择省级备案机构以保障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