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查出职业病后,需依法依规处理,具体流程及权益保障如下:
一、诊断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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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病诊断
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需提供职业史、体检报告、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等资料。诊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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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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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检查机构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时,需在30日内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确诊后15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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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构出具《疑似职业病告知书》,告知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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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认定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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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结束后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劳动者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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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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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费用 :符合规定的诊疗、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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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助 :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统筹外治疗交通、食宿费用由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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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 :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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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人单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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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与调岗
及时安排治疗,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诊断或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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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所有与职业病相关的诊断、治疗、康复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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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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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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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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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向省级卫生部门申请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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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时效规定
- 申请时效 :职业病认定申请自诊断或鉴定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时效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总结 :职工确诊职业病后,需通过专业机构诊断、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治疗费用并履行调岗义务,劳动者可通过行政或法律途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