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最长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需在1年内及时申请仲裁,否则可能因时效问题丧失权利。 具体时效起算规则因地区而异,部分地区按月计算时效(如北京、广东),部分地区从违法行为结束次日整体计算(如浙江、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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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合同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主张期限为11个月(自用工第2个月至第12个月)。满1年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不再支持额外双倍工资。 -
仲裁时效关键点
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例如:- 按月计算地区(北京、上海):自未签合同的次月起逐月计算1年时效。若2023年1月入职未签合同,2024年6月申请仲裁,仅能主张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的差额(时效内部分)。
- 整体计算地区(江苏、浙江):时效从满1年未签合同的次日起算。若2023年1月入职未签合同,2024年6月申请仲裁,可主张全部11个月差额(时效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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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部分省份(如海南)认为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起算,但主流观点仍以侵权行为结束或逐月计算为准。
- 补签合同效力:若补签合同未倒签至用工之日,仍需支付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差额。
提示:劳动者应尽早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败诉。用人单位则需在用工1个月内签订合同,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