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需承担未及时签约的法律责任。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补偿,企业需规范用工流程以避免纠纷。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动成立
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即便未签署书面合同,法律默认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企业不得随意终止用工,需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如员工严重违纪等特殊情况),否则可能面临赔偿。
2. 双倍工资补偿主张范围有限
员工可主张未签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通常以满十年后的一个月为索赔起点,最长不超过11个月。若企业拖延签约超过一年,双倍工资主张可能因时效问题被驳回。
3. 员工**需保留证据
员工应收集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考勤表等证明实际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确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补发双倍工资差额或赔偿违法解除合同的损失。
4. 企业需主动规范用工行为
十年以上员工未签合同的企业,应立即补签无固定期限书面合同,并自查历史用工记录。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定期续签或变更合同,避免因疏忽触发高额赔偿及行政处罚风险。
劳动关系长期存续但未签合同的情形下,员工与企业均需依法明确权利义务。员工应及时**止损,企业则应强化合规意识,降低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