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通常无法获得赔偿,但若被用人单位单方辞退且不符合法定条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关键点包括:协商解除最高补偿N+1、违法解除赔偿2N、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月工资基数包含奖金补贴等。
协商解除情形下双方可约定补偿标准。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通常按工作年限支付N倍月工资(N为司龄),另加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协商时注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金额、支付时间及免责条款。双方可灵活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但不得低于最低限额。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如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经济性裁员等),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需按N倍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基数包含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得收入,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按3倍封顶。
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且可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举证合法解除理由、违反法定程序或依据无效规章制度解除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2N倍月工资的赔偿金。主张时效为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年内,需留存辞退通知、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
特殊情形可能影响最终赔偿金额。工作满12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半年按0.5年计算;月工资标准参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医疗期、孕期、工伤期等受特殊保护群体被违法辞退,除赔偿金外还可主张医疗补助费等。建议被辞退时及时备份工作证据,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劳动者遭遇辞退时应先判断解除性质,通过书面通知、录音录像等固定证据。对于争议较大的赔偿问题,可在申请劳动仲裁前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过程需关注1年仲裁时效,避免因超期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