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带薪休假期间,劳动者依法享受全薪待遇,但具体工资构成需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加班情况区分。法定节假日(初一至初三)按全薪计算,调休假期则可能涉及补休或双倍工资;若涉及加班,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调休日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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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与调休假期的区别
春节假期通常包含3天法定节假日(初一至初三)和调休假期(初四至初七)。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休假,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出勤支付全薪;调休假期若安排工作,企业可选择补休或支付双倍工资。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资,不包括补贴、奖金等额外收入。 -
加班工资的特殊规定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三倍工资(含当日原工资),且不得以补休替代;调休假期加班则按双倍工资或补休处理。例如,月薪5000元的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 -
工资基数的确定依据
工资基数优先按劳动合同约定,若无明确约定则参考集体合同或实际履行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上海市2023年最低工资为2690元/月,计算加班工资时需以此为底线。 -
企业自主权与例外情况
部分企业可能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调整工资支付方式,例如将年休假与春节合并安排,但需明确告知劳动者。若企业因经营问题延长假期超20天,超出部分可能按停工工资标准支付。
总结:春节带薪休假的核心是保障劳动者法定权益,全薪覆盖法定节假日,而调休和加班需遵循特定规则。建议劳动者核对劳动合同,遇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