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年假计算的核心依据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键规则为: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5天年假,满10年不满20年享10天,满20年享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且新入职或离职时可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以下分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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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包括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只要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年假。新入职员工若此前已满足连续工作条件,当年可折算年假天数,公式为:,不足1天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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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年假的情形:如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事假超20天且不扣工资,或病假累计超2个月(工作1-10年)、3个月(10-20年)、4个月(20年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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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安排与补偿:单位可集中或分段安排年假,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未安排且非员工主动放弃的,需按日工资3倍支付报酬(含正常工资,实际另付2倍)。日工资计算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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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处理:离职时未休年假可折算为,同样舍去不足1天的部分。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不影响年假权益。
年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建议员工保留工作年限证明,并与单位沟通合理安排。若权益受损,可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