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关键亮点包括:①标准工时制为"8小时/天+44小时/周"双上限;②超出部分需支付加班费;③特殊行业可依法调整但须保障劳动者权益。
具体内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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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时标准
明确规定标准工作制为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1995年国务院修订为40小时),企业可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但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
加班限制与补偿
- 每日加班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超过3小时
- 每月累计加班不超过36小时
- 加班费标准:工作日150%、休息日200%、法定假日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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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应急抢险、公共设施抢修等特殊情况不受加班时限限制,但需事后补休或支付加班报酬。 -
违法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提示
该条款是劳动者维护休息权的重要依据,建议留存考勤记录作为**凭证。企业安排加班时应严格遵守时长与报酬标准,兼顾生产效率与员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