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需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日期、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核心信息,用人单位应依法出具书面证明且无需注明离职原因。
-
必备内容
证明需明确员工姓名、性别、年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具体工作岗位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以确保法律效力。 -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解除证明的书面形式是法定要求,且内容需符合规定。若员工未主动领取,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即视为履行义务。 -
格式参考
可采用标准化表述,如:“兹有XX同志(性别,年龄),于XX年XX月入职,担任XX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XX至XX,现于XX年XX月解除劳动关系。”
提醒: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证明,若存在争议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