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享有更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但需注意解约条件、经济补偿标准等核心权益。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终身制”,双方仍可依法解除,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更高违约成本,劳动者则需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
-
明确合同性质与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但法律允许协商解除或法定解除。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约,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或第四十条(如不胜任工作)规定,否则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辞职则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 -
经济补偿与赔偿标准
解约时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若用人单位违法解约,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年限最高12年。 -
优先留用与裁员保护
企业裁员时,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享有优先留用权。若被裁,仍可主张经济补偿,且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
合同变更与争议解决
工作内容、地点等重大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劳动者可拒绝。发生争议时,可先协商,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注意保留工资条、通知记录等证据。
提示:劳动者应定期核对合同履行情况,如薪资、社保是否合规;用人单位调整岗位时需书面协商。保持沟通与证据留存是维护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