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标准为N,而非N+1。关键点:N代表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而N+1仅适用于特定解除情形(如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等)且未提前通知的情况。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法定终止,用人单位只需支付N倍月工资的补偿金,但若涉及第二次及以上合同到期或特殊保护期(如医疗期、孕期),则可能触发2N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计算需明确以下规则:
- N的适用范围: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计算,满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例如,工作3年5个月可获得3.5个月工资的补偿。
- N+1的排除情形:代通知金(+1)仅适用于劳动合同未到期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且未提前30日通知的情况,合同到期终止不涉及此条款。
- 例外情况:若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如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需支付2N赔偿;处于医疗期、孕期等特殊保护期的劳动者,合同自动顺延至情形消失,强行终止同样适用2N。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问题需结合工作年限、合同次数及劳动者状态综合判断,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仅需支付N。建议劳动者留存工资流水、合同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