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人每月休息天数不得少于8天,即每周至少保证1天休息。 关键要点包括:①标准工时制下月休≥4天;②综合计算工时需保证平均周休1天;③特殊行业可调整但须保障年休总量。具体安排受工时制度、行业特性等因素影响。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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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
实行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折算每月至少4个完整休息日。实际执行中,多数企业采用双休制度(月休8-10天)。 -
综合计算工时制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特殊岗位,可按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日/周工时不得超出标准,仍需确保月均休息不少于8天(如集中工作后调休)。 -
不定时工作制
适用于高管、外勤等特殊岗位,无固定休息日规定,但企业需采用弹性休假等方式保障劳动者权益,年休假天数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
加班补偿规则
若占用休息日工作:- 优先安排补休
- 不能补休按200%工资支付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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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例外情况
交通、医疗等特殊行业可缩短单次连续工作时间,但需通过轮休、综合调剂等方式满足"做六休一"底线要求。
提示:具体休息安排应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遇到强制无休或变相减休,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