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80%,绩效停发
教师请长期病假时,工资和绩效的扣除规则如下:
一、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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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工资支付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政策,教师在医疗期内(通常为3个月)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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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年限计算
医疗期结束后,若病假持续超过规定期限,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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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不满10年 :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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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满10年 :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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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扣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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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2个月以内
绩效奖金、年终奖等绩效性收入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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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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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不满10年 :绩效按5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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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满10年 :绩效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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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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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不满10年 :绩效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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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满10年 :绩效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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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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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构成
病假期间工资按以下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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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育津贴、特殊津贴等固定性收入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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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可按比例发放(如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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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工资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云南等地规定医疗期工资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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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特殊情形
职业病患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病假工资按国家特殊工种相关规定执行。
教师长期病假期间,工资至少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绩效奖金等浮动收入将暂停发放。具体执行需结合当地政策及单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