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工资计算天数并非统一按30天,而是以 21.75天 为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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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21.75天。这一标准由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明确,适用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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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影响
在计算日工资时,11天法定节假日不剔除。例如:月工资÷21.75天×11天=法定节假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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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灵活计算
部分企业可能采用30天或31天作为基数,但需与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约定。若未约定,则以21.75天为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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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组成说明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包含社保费、福利费等。
总结 :劳动法规定工资计算以21.75天为基准,企业可在此基础上灵活调整,但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