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无明确终止时间,保障长期稳定性;后者有固定起止期限,灵活性更强。 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合同期限、解除条件、适用场景及对劳动者的保护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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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明确约定工作起止时间(如1年、3年),到期自动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无具体终止时间,劳动关系持续至法定情形(如退休)出现。 -
解除条件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单位可决定是否续签(劳动者拒绝续签可能无补偿);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需满足法定条件(如员工严重违纪、单位经营困难),单位不得随意终止。 -
适用场景
固定期限合同适合短期岗位、项目制工作或新员工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多用于长期稳定岗位,或员工连续工作满10年、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合同后依法强制签订。 -
权益保障
无固定期限合同赋予劳动者更强职业安全感,单位解除成本更高;固定期限合同灵活性高,但期满可能面临失业风险。
总结:选择时需权衡稳定性与灵活性——无固定期限合同更适合追求长期稳定的劳动者,固定期限合同则适用于短期或不确定需求的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