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够三次合同算无固定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直接意味着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 条件分析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触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关键条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第三次续订劳动合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在满足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在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时劳动者同意续订,那么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排除特定情形: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等),那么即使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例外情况
- 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满足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劳动者在第三次续订时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协商一致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续订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结
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直接意味着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有在满足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不存在特定排除情形时,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