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设定具体的合同年限,其核心特征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劳动关系可长期存续,直至法定解除条件或双方协商终止。关键亮点包括签订条件灵活、法律保障优先、稳定性强,适用于符合法定情形或双方自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1.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本质特征
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于时间限制的缺失。只要未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如劳动者严重违纪、企业裁员等)或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无限期延续。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岗位稳定性更高,企业也需承担更长期的用工责任。
2. 签订条件与触发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二是用人单位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后续签;三是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也可通过协商自愿签订。
3. 法律保障与权益保护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铁饭碗”,但法律对解除此类合同的条件更严格。用人单位需举证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或基于客观情况(如经营困难)才能依法解除,并可能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则享有平等协商、获得赔偿金等权利,避免被随意解雇。
4. 常见误解与注意事项
部分人误认为“无固定期限=永久雇佣”,实际上合同仍可通过协商或法定程序终止。企业不能以签订次数或工龄为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劳动者在签订前需明确岗位职责、薪酬结构等条款,避免后续争议。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核心价值在于平衡劳资双方的长期利益,既保障劳动者职业稳定,又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若符合签订条件,建议主动协商以维护自身权益;遇到纠纷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