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赔偿,需分以下三种情形判断: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但劳动者拒绝
- 若用人单位提出续签且条件不低于原合同(如薪资、工时等),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降低原条件续签或拒绝续签
- 若用人单位提出续签但条件低于原合同,或直接拒绝续签,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用人单位均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或符合特殊情形
- 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医疗期满终止,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了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主张无需支付补偿时,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已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