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无过错被辞退,同样有权获得N+1补偿。
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无过错被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N+1,其中N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是指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其中并未区分试用期和正式期。试用期无过错被辞退,劳动者同样有权获得N+1的经济补偿。
2. 工作年限计算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从入职之日起计算,直到被辞退之日止。即使试用期未满,劳动者在这段时间内的工作年限也应被计算在内。
3. 工资标准
经济补偿中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来说,如果试用期未满十二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4. 额外一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除了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试用期无过错被辞退的情况。
5. **途径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过错被辞退,且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监察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支付经济补偿。
- 法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无过错被辞退,劳动者应积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