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依法申请支付令或提起劳动仲裁。
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 《劳动法》第五十条进一步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无故拖欠。
地方性法规补充:
- 部分地区对支付时间有更具体的规定。例如,广东省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工资。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用人单位因特殊情况(如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可与劳动者协商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且需签订协议。
应对措施
申请支付令:
- 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将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劳动仲裁:
- 劳动者还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收集证据:
- 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以证明工资拖欠事实。
总结
离职时工资支付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解除当日一次性结清工资。若遭遇拖欠,劳动者可通过申请支付令或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