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下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属于加班,需支付1.5倍工资;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则需支付3倍工资。 该制度允许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灵活计算工时,但周期内总工时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平均每周40小时),超出部分视为加班。
-
法律依据与标准
我国《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为每周不超过44小时,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进一步缩短为40小时。综合工时制需经审批,周期内总工时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否则需支付加班费。 -
加班时长限制
综合工时制允许单日或单周超时(如周超44小时),但周期内总加班时长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例如,以年为单位计算,总工时不得超过2000小时(标准工时)+432小时(加班上限)。 -
加班费计算规则
- 平时加班:超出周期内标准工时的部分按1.5倍工资支付;
- 法定节假日加班:无论是否超周期总工时,均按3倍工资支付。
-
适用行业与注意事项
交通、建筑、旅游等特殊行业可申请综合工时制,但需保障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企业若违规超时且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合理运用综合工时制需平衡企业生产需求与员工权益,确保合法合规。劳动者应留存考勤记录,以便**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