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主动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主要分为合法辞退的经济补偿金(N或N+1)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2N),具体金额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计算,关键点包括:合法情形下每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违法时需双倍支付;员工过错则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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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辞退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第40条(非过失性解除,如不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变化)或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计算方式为:- 工作满1年补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补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12年。
- 未提前30日通知的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N+1),适用于第40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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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孕期、医疗期、职业病观察期等情形辞退),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2N)。例如:工作5年且月薪1万元,违法辞退需赔偿10万元(1万×2×5)。 -
无需赔偿的情形
员工存在严重过错(如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单位可无偿解除合同。
提示:员工被辞退时应保留书面通知、工资记录等证据,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合理区分赔偿类型,避免权益受损。